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黄璐琦:中医药在“保健康、防重症”中发挥重要作用******
光明网讯(记者 林佳欣)今天(3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中医药医疗救治工作有关情况作介绍。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中医药可以发挥哪些作用?针对这一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璐琦作出回应。
黄璐琦表示,经过三年疫情防控,我们形成了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的中国方案,中医药在其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患者可以分层干预。当前,流感、感冒、新冠交织在一起,对于患者,可以选择对症使用的中药,居家进行治疗,减轻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的挤兑风险和压力。
第二,可以发挥中医药在治疗中的独特优势,对于轻型、普通型患者可以以中医药为主导,重型、危重型可以中西医结合治疗。对于轻型、普通型患者,中医药进行治疗可以缩短病毒清除时间、缩短住院时间,缓解临床症状。对于有可能转重的患者,及早进行中医药的干预治疗,可以降低转重率。对于重型、危重型的患者,可以开展中西医结合治疗,可以有效阻断或减缓重症向危重症的发展,促进重症向轻症的转变,减少病亡率。对于上述的疗效,在去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中医药救治新冠专家评估会报告里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三,在康复中的作用。很多患者都有亲身体会,核酸转阴以后还有咳嗽、乏力、出汗等症状,中医药可以对症治疗,发挥整体调节作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