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儿”十足!大红灯笼扮靓长安街******
1月6日,北京电力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正式启动2023年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工作。凌晨时分,三辆电力高车整齐地停在长安街东单路口的一基华灯旁,电力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安装、调试大红灯笼。
据了解,2023年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范围包括长安街东单至西单路段121基华灯共安装242套大红灯笼,东单至国贸桥、西单至新兴桥的431基铁杆灯安装862套中国结及北海大桥地区安装100套串灯。
“今年我们按照要求,对红灯笼和中国结进行了更新。”长安街景观布置工作负责人宋云龙介绍。为适应北方气候特点,红灯笼和中国结沿用PETG材质,牢固不易磨损,耐受低温;灯箱内全部采用LED节能光源,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为确保春节景观布置工作如期完成,北京电力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充分调集人手和车辆参与工作,照明中心华灯班今年也将首次全程参与到长安街春节景观布置的组织施工、日常运维等各项工作当中。
今年是华灯班成员刘泉水在首都掌灯人岗位上工作的第16年。“张灯结彩过大年,作为首都掌灯人我们参与到春节景观布置这项工作中,扮靓神州第一街,守护万家灯火,让大家欢欢喜喜、亮亮堂堂过大年,这也是我们5代华灯人60多年坚守的初心。”刘泉水说。
1月14日,“年味儿”十足的大红灯笼和中国结将在小年夜提前点亮,为十里长街营造出祥和喜庆的春节氛围,与首都市民一起迎接兔年的到来。(“人民网+”客户端)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