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易玲:做合拍剧,既要谨慎,又要创新******
如何看待与内地平台合作开发的“新港剧”?
乐易玲:做合拍剧,既要谨慎,又要创新
在刚刚过去的《万千星辉颁奖典礼2022》上,TVB助理总经理(戏剧制作)曾励珍荣获万千光辉演艺大奖。而在台下,另一位“TVB背后的女人”乐易玲起立鼓掌,向这位共事多年的老同事送上祝福。
每个在万千星辉颁奖典礼上获奖的人,得奖感言中一定有两句固定台词:一是“多谢珍姐”,一是“多谢乐小姐”。虽然关于两人明争暗斗的“都市传说”流传多年,但近年来两人的分工愈发明确:曾励珍专注TVB自制剧的制作,乐易玲则兼任邵氏电影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和TVB助理总经理(艺人管理及发展),主持多个邵氏与内地的合拍剧项目。
此前,由优酷和邵氏共同出品的剧集《廉政狙击》在优酷播出,以此为契机,乐易玲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专访。她如何看待这批与内地平台合作开发的“新港剧”?对香港艺人在内地的发展有什么想法?
《廉政狙击》强调做出新意
谈及新剧《廉政狙击》,“新意”是乐易玲不断提及的关键词,在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等方面,《廉政狙击》都有意创新,力图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观感。她有意避免演员的“固定搭配”。三位男主角——黄宗泽、吴卓羲、王浩信从未同时合作过;兄弟情主线之外的其他角色也尽量选择跟三位男主角少合作、甚至没有合作过的演员。比如,在剧中与吴卓羲有感情线的黄智雯和胡定欣,三人已经多年没有合作,更别提演情侣;而王浩信的“官配CP”,更是26岁的新人小花陈桢怡。
此前邵氏与优酷合作的《飞虎》系列以声势浩大的动作场面作为最大卖点,《廉政狙击》却把故事主线落在“兄弟情”上。《廉政狙击》的故事围绕几个童年好友展开:他们因为一桩塌楼事故而失散,多年后重逢,每个人的立场和境遇已大不相同,在友情、亲情、爱情和正义之间,他们必须做出自己的选择。乐易玲说:“我们的剧集始终要有动作戏和大场面包装,但是《廉政狙击》最想讲的其实是兄弟情,黄宗泽、吴卓羲、王浩信三个儿时好友,长大后身处不同的位置,甚至彼此对立,他们要怎么做?”
丰满的人物设定和悬疑感十足的故事,也让演员演得过瘾。剧中,吴卓羲不再是“冲动中年人”,而是智商在线的大律师;常演亦正亦邪角色的黄宗泽此次却是正直的廉政公署调查主任;王浩信抛弃形象,演一个不修边幅的落魄警察。“吴卓羲最深沉的一面都没能展示给观众,《廉政狙击》要给他新的发挥空间;黄宗泽的角色在妈妈、姐姐以及自己的过去之间纠结,我觉得他演得很好。”乐易玲还透露,演员从剧本创作开始就深度参与到角色的设计中,“编剧在写剧本的时候就找他们聊过,因他们的特点设计了一些有挑战性的点,让他们去演。演员也很开心,这部戏给了他们发挥的空间。”
合拍剧要考虑内地观众口味
2017年,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分别与TVB合拍剧集《再创世纪》和《使徒行者2》,两部剧脱胎于TVB剧集经典IP《创世纪》和《使徒行者》,由此拉开新一轮内地和香港合拍剧的潮流。从2018年开始,邵氏与优酷合作,这几年推出以飞虎队为主角的三部《飞虎》系列、犯罪悬疑剧《非凡三侠》以及最近播出的反贪题材《廉政狙击》。
观众对这批合拍剧始终褒贬不一。有人赞赏合拍剧在制作上比起以往港剧有大大的提升,也有人感动于黄宗泽、吴卓羲等离巢多年的艺人重新出现在港剧荧屏;有人认为合拍剧题材守旧,还有人批评合拍剧缺少“港味”……这几年,TVB、邵氏、寰亚等港剧制作方都在摸索中前进。经过这几年的尝试,乐易玲对合拍剧又有什么新的看法?
乐易玲坦言:“制作一部剧集,针对不同市场,会有不同的开发方向。我们跟优酷合作的剧集,主要市场一定是内地。我们会把想拍的题材和故事推销给优酷,他们感兴趣的话,我们就开始写段落故事。他们会就此提出一些意见,让我们来写剧本。我们通常会把头5集或10集的剧本给他们看,没问题就开拍。”在乐易玲看来,内地视频平台给予香港制作方较大的自由度;但对制作方而言,既然知道剧集主要面向内地市场,他们就必须考虑当地受众的口味和市场情况。
比如在题材选择上,目前邵氏制作的几部合拍剧都是警匪题材:“邵氏是拍电影出身的,香港电影在内地也很受欢迎,尤其是警匪片。喜爱港产片的观众,对这类型题材的剧集应该也感兴趣。”至于剧本创作,她表示:“优酷对《廉政狙击》没有提出太大的改动意见,只是提出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吴卓羲和黄宗泽之间的对立程度到底有多深’之类的,优酷给了我们很大的支持和信任。而在我们写剧本的时候,也根据之前合作的经验来调整,故事永远是邪不能胜正。”
合拍剧与港剧各有优势各有难处
“做合拍剧,我们从来都是谨慎的。要兼顾的东西有很多:平台观众的口味、政策的要求,还要有一点创新。”乐易玲表示。比如,《廉政狙击》跟近两年大部分内地剧集一样都是“裸播”:“我们(2022年)12月7日知道定档,8号开始宣传,10号就开播。当时我们对这部剧也没有什么预期,因为定档得很急。但很幸运的是,我们跟优酷合作无间,可以迅速推进宣传。演员们也很帮忙,吴卓羲和王浩信在内地有自己的工作,黄宗泽则在拍电影,但他们都配合留出做宣传的时间。”
在乐易玲看来,合拍剧与本土港剧各有各的优势,也各有各难处:“我们做电影、做电视的人,最厉害就是‘看菜吃饭’,不会说有大预算就乱花钱、小预算就拍不成。合拍剧的预算比较大,但要兼顾更多观众的口味。如果只在TVB内部拍剧就不用想太多,只要公司通过就可以拍。所以这几年会有《金宵大厦》《痞子殿下》《上车家族》等大胆创新的剧。包括演员阵容也是,平台会提出希望合拍剧能有哪些演员参演,比如黄宗泽,平台就很希望用他。合拍剧暂时很难起用新人做主角。”
乐易玲也认为,对合拍剧而言,创新也是必须的:“我们也有很多不成功的,但还是尽量要给团队去试。有时候做了新东西,正好观众喜欢,这就是双赢。观众口味经常变,但这是好事,给我们更多空间尝试不同的东西。”
鼓励TVB艺人在内地发展
除了担任邵氏电影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乐易玲还是TVB助理总经理,主管艺人管理及发展。乐易玲在打造艺人方面一向有一手,林峯、黄宗泽、吴卓羲等一线小生都出自她麾下。在TVB强调“开门办电视”的当下,在艺人管理上有什么新变化?
乐易玲认为,TVB对艺人一向是开放的,既鼓励经纪约艺人接外面的工作,也广邀外面的艺人来TVB拍戏:“除了公司的制作,我们也帮公司艺人接外面的工作,包括电影、商演、广告、舞台剧……外面的市场很喜欢用TVB艺人,经常有人打电话找我要人才。而TVB的剧集也经常找外面的演员来拍,比如《上车家族》请了林敏骢,前几年有部剧集《逆缘》,男主角陈家乐是我打电话从英皇‘借’回来的。我们一向都这样做。”
而随着内地市场的壮大,越来越多TVB艺人开始进军内地,乐易玲在去年也陪着好几位TVB艺人在内地停留颇长时间。乐易玲坦言,TVB和艺人都很重视内地市场:“TVB艺人不是现在才来内地发展的。十几二十年前我就帮我们的艺人争取到在内地拍电视剧的机会。只不过现在有更多新的形式,比如直播、带货、拍短视频等等。”她透露,TVB如今有一个规则,艺人有1/3的时间不用留在公司,可以回内地发展:“这对艺人是大好消息。我们有一批演员都长居内地,比如高海宁,公司有事情要做她才回来香港;陈桢怡,她已经在内地拍了几部剧了。之前我们也跟一些公司合作,有几个艺人留在内地主攻直播。我们很赞成艺人在内地发展,与内地多合作是件好事。”
羊城晚报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消费者如何维权?******
2000元的购物卡这不能买那不能买
记者调查线上线下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使用乱象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关楚瑜
“拿着2000元的购物卡,本想好好消费一番,却被告知有支付限制,几乎什么都买不了,那我还办这个卡干什么?”
今年春节前,北京市朝阳区居民林琳来到家附近的一所大型商超,选了一大堆年货,在结账时却发现大部分都不在购物卡的可用商品范畴。
林琳发现,这家超市里至少90%的商品不能用购物卡支付,比如生活必需品和零食品类完全不能使用,只有冰箱、洗衣机和空调这种大家电,还有部分冷冻海鲜和蔬菜可以使用。
近年来,各行业的许多商家都推出了储值卡,如美容美发店、餐饮店等充值类会员卡等,这种卡都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某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类储值卡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有的商家设置了支付限制,导致消费者有卡却买不了想买的商品,有的消费者办卡后遭遇退卡难、退款难等情况。
储值卡如果存在限制消费的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商家是否可以拒绝消费者的退款需求?购物卡、会员卡使用受限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购物卡消费支付受限
线上购物莫名被拉黑
今年1月初,北京、沈阳、昆明、无锡等地都传出“家乐福购物卡结算受限”的消息,大量消费者称在家乐福购物后用购物卡支付时受到限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消费者说,以往家乐福的购物卡可以用于支付所有商品,但现在只有少部分商品可以使用购物卡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的家乐福超市发出了退卡通知。例如,1月18日,湖南长沙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宣布将在2023年1月30日前正式闭店,即日起至1月31日,芙蓉店服务中心卡部柜台为顾客现场办理退卡业务;若未能在期间内办理退卡手续的,只能前往350公里外的武汉家乐福光谷店继续使用或退卡。
1月29日,湖南长沙居民陈明前去登记退卡。“现场人非常多,我排了3个小时,虽然有公告称应退尽退,但如果过了时间,再想退卡就要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了。”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线下的超市购物卡外,还有不少消费者反映线上超市的购物卡同样存在使用受限的情况。
因为开通购物卡往往会有优惠,并且消费时平台也会有一些活动赠金,经常网上购物的湖南株洲的李欣在某线上商超开通了一张储值卡。因为卡里还有50多元余额,她想在活动期间用掉,但她点击支付时页面一直弹出小窗称“同一时间下单人数过多,建议您稍后再试”,导致她一直无法成功购买商品。
从李欣给记者分享的支付页面可以看到,她的超市卡是可以在支付时直接选择抵扣商品价格的,只是无法成功支付。
“我刚开始真的以为是购买人数过多导致卡顿,但是用家人的账号购买同样的商品时,发现是可以购买的,并没有出现‘下单人数过多’的提示。我当即联系专属客服反映这个情况,但是依旧没有解决问题。”李欣说。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发现,像李欣一样遇到这种无法使用线上超市卡余额的消费者还有很多,不少消费者反映账号莫名其妙无法使用了,就像“被拉黑”了,从而导致卡里成百上千元的余额无法使用。
广东深圳居民刘丽是某线上超市的忠实用户,已经下单过几百单商品。“我的超市卡里充值了1068元,现在还剩300多元,但是想买的商品一直下不了单,询问客服什么时候能让我恢复下单,对方一直表示‘我们无法核实你不能下单’。联系客服退卡,客服说退卡的话要扣除当时赠送的43元。”刘丽说,这一系列操作让她寒了心,退款以后再也不买了。
消费限制属违约行为
价格差异或涉嫌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付受限的情况下,能够用购物卡支付的少数商品还存在溢价问题。林琳说,她用购物卡买了5块鳕鱼,结账的时候发现花了800元,“没有想到会这么贵,我之前买过类似的,也就一两百元”。
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有多名消费者称在线下超市购物时遇到过购物卡结算商品溢价严重的问题。一位消费者吐槽说:“购物卡只能用于指定的商品结算,同样的商品,用购物卡结算要90元,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40元即可。”
对于线上线下超市购物卡支付受限、付款方式不同价格不同、“被拉黑”无法使用等情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认为,这是给交易者设置障碍,实质就是变相要求消费者采取对商家有利的付款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对于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的这一行为,叶林认为,当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预付卡时,消费者就与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在这个合同关系里,双方可以自由商量使用的权限,例如哪些商品可以使用,是否有优惠等。如果双方在约定时并没有对预付卡的使用方式和范围作出限制,但是消费者使用预付卡消费时却被告知使用受限,这就相当于商家改变了双方的合同条款,构成合同违约。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构成欺诈的可能性。但是这需要举证证明商家在售卖预付卡时确实存在欺诈性的行为,例如,故意设套诱导消费者充值,但购物时实际上无法支付。”叶林补充说。
对于部分商品用购物卡支付与其他方式支付时存在较大差价,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说,对于同一商品而言,使用购物卡结算的价格高于不使用购物卡结算这种做法涉嫌侵犯持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叶林说,使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存在较大的差价,就相当于一种商品设置了两种不同的价格,这是对预付卡持卡人的消费歧视。
节日不能使用会员卡
消费者退卡退余额难
除了超市购物卡外,在美容美发、运动健身、餐饮等行业,也有许多商家通过优惠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进行预付式消费。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有过年期间不让刷卡、退卡难的问题。
广东中山居民张平在一家美甲店充值了会员卡,平时做美甲、接睫毛可以用卡内的余额,并且还可以享受8.8折的会员优惠。但是春节期间,张平去做美甲时却被告知节假日不能使用会员卡的余额付费。
“办卡时没人告诉我会员卡还会有使用时间限制,店员还承诺过‘不限期使用’,结果在我做完美甲想要付款时才跟我说这个规定。”张平回忆说。面对她的质疑,美甲店店员态度强硬:“会员卡内的余额过完年就会恢复正常使用,过年‘全世界’都不能用会员卡了。”
在采访中,有很多消费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节假日期间不能使用会员卡内的余额付费,必须支付现金。甚至有的消费者称,在办理会员卡前特意确认过年能刷卡才办理的,结果商家转头就变卦不让刷卡。还有的商家在过年期间虽然支持会员卡支付,但取消了会员卡对应的折扣。
不少消费者反映,美容院、美发店经常拒绝会员卡退卡、退款要求。
广东佛山居民李乐在某美容院充值了540元,可以在店内做5次头皮护理的项目,充卡后她只在店内消费了一次。由于李乐被公司调去别的城市工作,当地并没有这个品牌的美容院,便向商家提出退款。但是商家称,卡内剩余的钱只能兑换店内的面部护肤产品或者面膜,不愿意的话只能自行将卡转售给他人使用。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在遇到消费者退卡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而且商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消费者,以“消费者个人原因”为由拒绝退款。部分商家在发行充值会员卡这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时,都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如“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概不退款”“不得转让不得转售”……消费者想要退款往往困难重重。
浙江温州居民宋雅一时冲动在一理发店办理了一张储值5000元的会员卡,用了几次之后觉得理发师技术一般,于是就想退卡。宋雅说,在了解到她的想法后,商家果断拒绝,服务态度一扫先前的温和。之后宋雅反复沟通过几次,商家始终态度强硬,拒绝退卡,说这是“个人原因”,不符合退卡标准。“他们推诿扯皮了一堆话,其实就一个态度:退款免谈。直到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工作人员跟理发店做了沟通,然后在我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将余额退给我。”宋雅说。
赵占领介绍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分为记名和不记名两种形式,对于不记名卡,发行企业不应限制也难以限制其转售。但是对于记名卡而言,发行企业有权通过购卡协议或章程等方式限制其转售。至于“概不退款”要区分情况而定,比如在发行企业停止经营时则要退款,在发行企业构成合同违约时消费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不能既不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又不支持退款。
叶林提出,消费者向商家购买会员卡,也是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是合同关系的话,就不存在单一的解释权。若大家对于这个合同条款的解释存在分歧,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赵占领说,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限制购物卡消费,拒绝退款充值会员卡内余额时,可以依法向发卡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建议消费者办卡时理智消费,了解办卡规则,避免让心怀不轨的商家有可乘之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